综合评价
综合评价是高考改革逐步推动的新型招生模式,也是高校自主招生的一种形式,综合评价更加关注考生的全面素质发展,把考生的高中会考成绩、综合测试成绩、高考成绩按照一定比例,通常为1:3:6,折算成综合分,最后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的方式。也就是说高考成绩占总分的60%,高校综合测试成绩占30%,高中会 考成绩占10%。也有部分高校,高考成绩占总分的85%,校测成绩占15%。具体要以院校发布的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为准。
综合评价招生模式有几个特点
-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单独发布招生简章
- 考生网上报名申请
- 考生参加高考外还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校测
-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、高校综合测试成绩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,并按一定的百分比例计算形成考生综合分,最后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其中高考成绩占比不低于50%
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区域有两种模式
- 一种是单个院校针对全国多地进行招生,如:北京外国语学院、南方科技大学等
- 另一种是各地单独实施,一般是本省(市)区院校针对本省(市)区
综合评价招生优势
- 降低了高考裸分在高考统招录取中的比例,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
- 增加了考生上名校的机率,提升了院校的录取率。部分考生的高考裸分成绩达不到目标院校的最低分而落选,但借助综合评价招生这一模式有机会冲进目标院校。从往年高校录取情况看,通过综合评价进入高校统招基本低10~20分左右,有的省属重点本科高校低40~50分
- 部分院校为学生提供资助,缓解考生的经济压力